[摘要] (5月19日)住建部公布《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房产中介收费模式或面临调整,买房租房将获较大利好。
(5月19日)住建部公布《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房产中介收费模式或面临调整,买房租房将获较大利好。
中介收费模式或调整
针对房屋交易和租赁的中介服务收费,意见稿提出房产机构收费前应向当事人出具收费清单,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简而言之就是明码标价。值得关注的是,由于楼市调控下大多城市楼市普遍降温,一些房产中介已经进行了一轮价格调整,普遍下调中介费。
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在外租过房子的人相信有时候会因为种种原因遇到被房东强制赶出家门的情况,因此意见稿鼓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3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房租按月支付;还明确房东不得擅自抬高租金。租房押金不得无故扣留,出租人违反规定扣留押金,将由房产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并且承租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及物业管理要求合理使用租赁住房,不得擅自改动住房结构和室内设施设备;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可解除住房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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